豁免保費保障

豁免保費保障是附加保障計劃,可以附加於大部份立橋人壽的基本保單,讓客戶倍添安心。只須把豁免保費保障附加於基本保單,若受保人遭遇不幸,並影響繳付保費的能力,基本保單所欠繳的保費便可獲豁免,猶如雙重保障,舒緩客戶和摯愛家人的經濟負擔。

豁免保費附加保障

假如受保人遭遇以下情況:

 

  • 完全及永久喪失雙目視力;或
  • 損失手腕或足踝以上兩肢;或
  • 完全及永久喪失單目視力,及損失手腕或足踝以上單肢

 

基本保障於保費繳付期;受保人傷殘期間或直至受保人滿65歲前的欠繳保費便可獲豁免,以較早者為準。

假如受保人遭遇以下情況:

 

  • 完全及永久喪失雙目視力;或
  • 損失手腕或足踝以上兩肢;或
  • 完全及永久喪失單目視力,及損失手腕或足踝以上單肢

 

基本保障於保費繳付期;受保人傷殘期間或直至受保人滿65歲前的欠繳保費便可獲豁免,以較早者為準。

完全傷殘

若保單權益人/ 受保人於本附加利益保障生效期內,因受傷或疾病而完全喪失以下工作能力將視為完全傷殘:

  1. 在傷殘首兩年期間,從事合理地符合其教育水平、訓練或經驗的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及
  2. 在傷殘首兩年後,從事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


如遇到以下任何情況,亦將視作「完全傷殘」:

  1. 永久喪失雙目視力;
  2. 喪失兩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兩肢體的使用功能;或
  3. (a) 永久喪失單目視力;及 (b) 喪失一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一肢體的使用功能。

若保單權益人/ 受保人於本附加利益保障生效期內,因受傷或疾病而完全喪失以下工作能力將視為完全傷殘:

  1. 在傷殘首兩年期間,從事合理地符合其教育水平、訓練或經驗的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及
  2. 在傷殘首兩年後,從事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


如遇到以下任何情況,亦將視作「完全傷殘」:

  1. 永久喪失雙目視力;
  2. 喪失兩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兩肢體的使用功能;或
  3. (a) 永久喪失單目視力;及 (b) 喪失一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一肢體的使用功能。

產品種類:

產品種類:

附加利益保障

投保年齡:

18 歲至60 歲

保單貨幣:

與基本計劃相同

保費繳費年期及保障年期:

直至65 歲

保費結構:

根據投保年齡、性別及保費支付年期而定

保費繳費模式:

與基本計劃相同

註:

1. 本產品由立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承保。

2. 上述內容只提供計劃的一般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非保單的一部份。有關保障範圍、詳情及條款,請參閱保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