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保費附加保障-五年定期壽險

豁免保費附加保障(五年定期壽險)(「本附加利益保障」)是附加於立安心五年定期壽險計劃(「基本計劃」)的自選附加利益保障。假如受保人完全傷殘,本附加利益保障將豁免基本計劃的保費。

豁免保費附加保障

受保人只須把本附加利益保障附加於基本計劃,一旦遭遇不幸完全傷殘,且不間斷地持續不少於183天,基本計劃(連同本附加利益保障)的到期應繳保費便可獲豁免,直至受保人65歲或受保人康復,以較先者為準。本附加利益保障的投保年齡為18歲至60歲。

受保人只須把本附加利益保障附加於基本計劃,一旦遭遇不幸完全傷殘,且不間斷地持續不少於183天,基本計劃(連同本附加利益保障)的到期應繳保費便可獲豁免,直至受保人65歲或受保人康復,以較先者為準。本附加利益保障的投保年齡為18歲至60歲。

完全傷殘

若受保人於本附加利益保障生效期內,因受傷或疾病而完全喪失以下工作能力,將視為完全傷殘:

  1. 在傷殘首兩年期間,從事合理地符合其教育水平、訓練或經驗的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及
  2. 在傷殘首兩年後,從事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

 

如遇到以下任何情況,亦將視作「完全傷殘」:

  1. 永久喪失雙目視力;或
  2. 喪失兩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兩肢體的使用功能;或
  3. (a) 永久喪失單目視力;及 (b) 喪失一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一肢體的使用功能。

若受保人於本附加利益保障生效期內,因受傷或疾病而完全喪失以下工作能力,將視為完全傷殘:

  1. 在傷殘首兩年期間,從事合理地符合其教育水平、訓練或經驗的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及
  2. 在傷殘首兩年後,從事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

 

如遇到以下任何情況,亦將視作「完全傷殘」:

  1. 永久喪失雙目視力;或
  2. 喪失兩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兩肢體的使用功能;或
  3. (a) 永久喪失單目視力;及 (b) 喪失一肢體或永久完全喪失一肢體的使用功能。

豁免保費附加保障-五年定期壽險

產品種類:

附加利益保障

投保年齡:

18 歲至60 歲

保單貨幣:

與基本計劃相同

保費繳費年期及保障年期:

直至 65 歲

保費結構:

根據投保年齡、性別及吸煙習慣

保費繳費模式:

與基本計劃相同

註:

1. 本產品由立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承保。

2. 上述內容只提供計劃的一般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非保單的一部份。有關保障範圍、詳情及條款,請參閱保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