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徵費

保費徵費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由2018年1月1日起,依照《保險業(徵費)規例》及《保險業(徵費)令》透過保險公司向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按應付保費的特定百分比收取保費徵費(名為「保費徵費」)。保監局會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引入徵費,最初的徵費率為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04%,其後逐步調升至0.1%,同時設有徵費上限。


保費徵費適用於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例如汽車保險、旅遊保險及家居保險等)保單。保監局會透過保險公司向保單持有人/保單權益人收取徵費。保單持有人/保單權益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徵費,再由保險公司按法例規定上繳予保監局。

徵費率及徵費上限詳情:

保單開立日或續期日(按情況而定):

首階段: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第二階段: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第三階段: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第四階段:2021年4月1日起


徵費率:

首階段:0.04%

第二階段:0.06%

第三階段:0.085%

第四階段:0.1%


人壽保險 - 每個保單年度徵費上限(港元):

首階段:$40

第二階段:$60

第三階段:$85

第四階段:$100


一般保險 - 每個保單年度徵費上限(港元):

首階段:$2,000

第二階段:$3,000

第三階段:$4,250

第四階段:$5,000

如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未能依時繳交徵費,即屬違法,可被罰款不超過五千港元。


請注意:保險期的起保日在 2019 年 4 月 1 日或以後的保險單,立橋保險有限公司將不再暫代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繳付保險徵費。


1. 為什麼要收取保費徵費?

保監局作為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的監管機構,必須財政獨立,並透過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保險公司及中介人等收取徵費,以維持經營成本。

2. 是否所有保單都需要收取徵費?

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包括再保險保單、專屬自保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海運、空運及貨運業務的保單外,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例如汽車保險、旅遊保險及家居保險等)保單都需要收取徵費。

3. 怎樣釐定保單須繳付的徵費率?

徵費率及徵費上限會按保單「開立日」計算,即是該保單須繳付第一筆保費的日期。

4. 我可否不繳付徵費?

按《保險業(徵費)規例》及《保險業(徵費)令》規定,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必須繳付徵費。

5. 我可否直接向保監局繳付保費徵費?

根據《保險業(徵費)規例》,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應連同保費同時向保險繳付該筆保費的訂明徵費。

6. 我在甚麼情況下可獲退回保費徵費?

如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獲退還保費,相關的保費徵費亦可獲退回。但若所退還的為高於上限(人壽保單 $10 萬港元;一般保險保單 $500 萬港元)的保費,則不會獲退回任何保費徵費,保險公司必須按保監局的指引計算徵費的退款金額。

7. 假如我繳交的款項僅足以支付保費,貴公司會否在保費扣除保費徵費?

本公司不會從保費中扣除任何保費徵費欠款,以免導致保單失效。

8. 如果我是通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繳付壽險保單的保費並設有支付上限,保費徵費是否將與保費付款一併扣除?

本公司會通知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以自動轉賬形式扣除保費及保費徵費的預設安排。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或需與銀行安排重設支付上限,以繳付保費徵費。

9. 如果我現以自動貸款墊繳壽險保單的保費,保費徵費會同時扣除嗎?

如保單持有人/ 保單權益人現以自動貸款墊繳保費,保費徵費將會一併以計算貸款墊繳。

10. 我怎樣得知保單的徵費金額?

我們會將您需要繳付的徵費載於文件上,如有任何疑問,可向我們查詢。

您亦可瀏覽保監局網站 https://ia.org.hk/tc/aboutus/role/financial_arrangements.html 以獲得更多資訊。